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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深化“三转”工作方案》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7/12/25  作者:丁镇裕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下简称“三转”)的要求,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深化“三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上级关于深化“三转”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定位,推动纪委聚焦主业主责,更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可靠接班人和合格建设者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组织领导

深化“三转”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党委书记负总责,纪委书记具体组织实施,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工作内的深化“三转”工作,纪委办统筹协调,确保在20186月底以前完成任务。

三、明确职责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学校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纪委及其成员、二级部门党组织及其成员等,在本职工作范围内都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学校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纪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纪委办(监察审计处)为监督执纪问责专职部门。

(三)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四)二级部门:党政、教辅、教学部门党(总)支部书记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其他中层干部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履行本部门监督责任。

 四、深化“三转”目标

(一) 转职能。按照“监督的再监督”要求,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对照上级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明确“必须做什么”和“不得做什么”,克服越位、缺位和错位等现象,清理退出不属于纪检职责范围的业务工作,进一步把纪委职能聚焦到主业主责上来。

(二)转方式。加强对主抓者、主责者的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保障,突出责任倒查,落实抓早抓小,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提醒、约谈、函询、诫勉作为常态化制度,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敲响警钟,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转作风。加强纪委自身建设,带头遵规守纪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养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建立健全纪委和纪检干部日常管理、工作保密等内部监督制度,完善业务工作流程,自觉接受上级纪委、学校党委和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五、工作要求

深化“三转”是新时代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必然要求。为此,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加强学习。深化“三转”,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取得“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深刻认识深化“三转”的目的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深化“三转”的决策部署上来,高标准完成深化“三转”任务。  

二是要履行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有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也有纪委和各级纪检干部的监督责任,还有各级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二级部门党组织和中层以上干部、党(总)支部纪检委员等,要依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                   

三是要取得实效。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附表:深化“三转”工作安排表

 

 

 

                                                                   中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20171113

 

 

 

深化“三转”工作安排表

项目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转职能

①修订完善党委、纪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二级部门党组织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②清理退出不属于纪检监察职责范围的业务工作,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

③制定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暂行办法

纪委办

20186月前

转方式

①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保障,突出

责任倒查

②制定、修订提醒、约谈、函询、诫勉等常态化制度

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

纪委办

20186月前

转作风

   建立健全纪委、 纪检干部日常管理

和保密工作等内部监督制度

②完善业务工作流程,自觉接受上级纪委、学校党委和教职工的监督

③落实高校纪委工作考核制度

纪委办

20186月前

 

阶段性总结

纪委办

20186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