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工作审计监督办法》(粤交职院【2015】201号)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采购工作审计的要求,请各相关部门在采购过程中通过OA向我处报备以下材料:
报送部门 |
报送时间 |
报送材料清单 |
采购申报部门 |
进入实施采购程序前 |
附件1 |
采购承办部门 |
招标文件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 |
附件2 |
采购承办部门 |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
附件3 |
验收申请部门 |
验收前两个工作日 |
附件4 |
采购使用部门 |
验收后一周内 |
附件5 |
请予以配合,联系人:董楠楠。
特此通知。
监察审计处
2016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