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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基建、设备、物资、服务招标采购等工作的原则意见
编辑日期:2013/9/2  作者:曾繁赣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粤交职院党〔2013〕8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建、设备、物资、服务招标采购等工作的原则意见》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关于加强基建、设备、物资、服务招标采购等工作的原则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关于加强基建、设备、物资、服务招标采购等工作的原则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建、设备、物资、服务招标采购及合作办学工作,确保各项目有序、高效、规范、廉洁运行,更好地维护学院权益,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基建、设备、物资、服务招标采购等工作原则意见。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本原则意见的精神,结合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实施细则与工作流程。

    一、强化计划,加强预算的引领作用,明确项目建设进程

    进一步强化预算的引领作用,强化采购的计划性,明确中型以上项目的立项、建设、验收程序,规范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权限与时限,确保年度预算、大中型设备采购、大宗货物采购、土建(维修)工程、外包服务采购等项目有序推进、顺利开展、达成目标。

    二、公开透明,健全项目立项的技术论证流程,明确大中型项目立项程序

    一是制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目录,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上级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严谨、过程民主、结果科学。

    二是进一步发挥预算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信息化委员会以及相关领域技术专家的论证把关作用。采取竞争性答辩、行业专家咨询、拟实施项目排队等多种方式遴选项目,确保实训室建设、信息化建设、土建维修、外包服务等方面的中型项目立项科学、实施可行、成效明显,并有利于调动二级部门的积极性。

     三、分类作业,强化职能部门作用,提升采购招标前期准备工作的技术含量

    一是发挥学院负责采购工作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做好项目整理打包分类、确定采购招标程序、遴选招标平台、选择招标形式、确定评标方式等工作。

    二是发挥职能部门及二级教学部门的作用,基建后勤处、科技设备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及各二级教学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好技术论证、方案比选、标的编制核算、业主预留金核算等前期准备工作,必要时可委托校外专业机构进行背靠背进行标的编制与核算工作,进一步提升采购招标前期准备工作的技术含量。

   四、公开公正,充分利用外部招标采购平台,提高采购招标效用

    一是在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负责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广东省政府、省教育厅、广州市、大型招标代理等外部招标采购平台,公开发布招标采购信息,必要时可多平台发布信息。

    二是要尽量避免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校内公开招标等招标形式,如确需或只能采用上述招标形式,应经项目主管领导与纪委书记联合签署批准,方可实施。

    三是严禁采取拆包规避公开招标的做法,以便通过公开招标,选取信誉好、实力强、服务佳的乙方单位,在此基础上,尽可能降低中标标价。

   五、精心谋划,选取严谨缜密的评标办法,防止人为操作

    一是根据项目特点,选取严谨、缜密、适宜的评标办法,必要时可委托招标代理编制评标办法,采取二次报价法、两阶段评标法、随机抽取下浮点法、暗标法等评标方法,以减少人为操作,防止投标单位串通围标。

   二是尽量利用外部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投标单位资格审核、评标等工作,依靠社会专家进行评标,减少校内干预。

   三是聘请专业招标代理单位,提高招标文件质量,规范投标保证金的收发,在评标办法中尽量加大对投标单位客观评价的权重、减少主观评价的权重,把握关键环节,规范招标流程。

      六、仔细审核,严格合同起草、审核与签署流程,强化合同的核心作用

     一是把好技术关口。项目所属的职能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好合同关于技术、品质、数量、进度、售后服务等方面关口,必要时提醒敦促采购办按合同约定扣罚质量保证金。

     二是把好合同关口。采购办要发挥合同归口管理、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把好合同关于计量、验收、支付、结算等方面关口,确保合同符合有关规定,尽可能减少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扯皮现象或隐患。

     三是把好法律关口。学院法律顾问要介入重大合同(总价50万元以上者)及容易引起纠纷合同的起草与审核,对大型项目或实施周期较长的项目应收取履约保证金,防止出现合同纠纷、避免合同隐患。

     四是扩大覆盖面。对于合作办学、物业租赁等涉及经济往来的事项,应参照上述要求,规范流程,做好合同起草、审核与签署等工作。

     七、严格把关,强化计量、验收、结算关口,确保各项目按合同实施

   一是对实施周期较长的项目,相应职能部门要加强过程管理,严格把好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关。

   二是项目实施部门要把好计量、进度款项支付关口(土建维修类项目原则上应采取监理单位计量、基建后勤处抽查审核的方式进行计量支付),严格按合同实施,严禁超前、超额支付进度款项。

   三是加强验收、结算与归档工作,验收由项目实施的职能部门牵头,验收人员应包括最终用户、校内专家、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等人(必要时可请校外专家参加验收)。在此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与程序,依托校外专业机构,加强结算、审价工作,保障学院利益不受侵害。验收结算完成后,做好建档归档工作。

    八、抓大放小,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统一

    一是抓好大中型项目的立项论证、标的编制、招标评标与合同管理等工作,确保大中型项目实施有序、过程规范、验收顺利、成效突出。

   二是对常用货物及办公用品、零星维修、常用实验耗材等采取概念招标方式,确定若干家供应商,加强计量、单价核算与校内统筹(必要时对一些用量较大、单价变化较快的货物耗材建立价格形成机制),以优化招标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对专业性较强、需求量不大的实验耗材、办公用品应适度下放采购权限,由二级教学部门自行购置。

   九、正本清源,严谨细致,做好招标的保密工作

     一是对于可能影响招标结果的关键因素如标的构成、评标人员、投标单位情况等重要信息,要严格控制知情范围,防止泄密。

      二是加强评标过程管理与监督,确保评标过程客观公正,减少内外部干扰与影响,确保评标专家能够客观、自主、科学地进行评价。

    三是防微杜渐,对有可能影响评标客观公正性的细节因素,定期进行自查,持续不断地进行改进完善,构建纠偏长效机制。

   十、固本强基,加强采购招标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一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采购招标人员的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培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二是理顺各职能部门在项目立项、技术论证、采购招标、验收支付的工作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制约制衡的作用。 

    三是理顺工作关系,充实学院采购机构的力量,并对关键敏感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十一、制约制衡,强化监督审计,构筑严密管用的防控体系

    一是监督关口前移。重点对项目的招标形式、标的形成机制、招标信息发布平台等进行监测干预。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监控审核评标办法、评标人员构成、计量支付、验收结算等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

    三是主动出击、加强监督。提醒学院班子贯彻上级部门有关“三重一大”决策要求;督促学院涉及财、物的职能部门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落实执行学院有关规定与纪律。

    十二、宣贯警示,加强纪律与思想教育,建立防腐长效机制

     一是纪律教育、思想教育常抓不懈,使相关人员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警觉意识,筑牢思想堤坝。

     二是营造防腐拒贿的内部氛围,将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思想建设、业务水平提升融为一体,形成“不能贪、不会贪、不敢贪”的立体防控体系。

     三是典型案例解剖,对一些院内存疑、外部投诉的招标采购项目,就信息发布、评标办法与实施程序、评标人员构成、标的编制及保密等可能引起纷争的主要环节进行解剖分析,找出改进措施,警示相关部门及人员不断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