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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
编辑日期:2013/3/4  作者:SysAdmin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粤交职院 [2011]198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学院与国内学术界、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与交流,争取社会各界对我院办学的支持,引入高层次和实用型人才智力资源,促进我院的专业建设、提高创新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聘任类别和数量

()我院聘任的兼职教师分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和一般兼职教师四类。

(二)全院拟聘任名誉教授34名;客座教授810名;兼职教授2030名;一般兼职教师的聘任数量由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按照专兼结合教学团队建设的要求,兼职教师与专业专任教师比例要逐步达到11

第二条 聘任条件

(一)兼职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品德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愿意关心、支持或参与我院的发展与建设。

(二)名誉教授为具有崇高学术地位、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学者,原则上应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三)客座教授为在教育、科技文化、工程设计部门有一定学术地位和影响力的学者、大师,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兼职教授为在管理或科技开发方面成绩突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专家,以企业总工程师为主,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一般兼职教师为聘请来学校授课或在校外实习基地指导学生实习的一线管理、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 聘任程序

(一)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应由推荐单位(一般为二级学院)在广泛收集被推荐人各种信息的前提下,填写《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推荐表》(附件1)送人事处审核,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再征求被推荐人的意见,填写《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审批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的附件材料,经人事处审核后由院长予以聘任。一般兼职教师填写《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由二级学院(部)组织的聘任小组负责考察、聘任,聘任小组由二级学院(部)领导和专家组成。二级学院(部)填写《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人事处备案。

(二)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均由学院统一颁发聘书并在适当范围组织仪式予以聘任。一般兼职教师由二级学院组织仪式和颁发聘书,二级学院代表学院与受聘者签订《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书》(附件5),协议书一式二份,兼职教师、二级学院各一份。

第四条 聘后管理

(一)名誉教授的日常联系工作由人事处负责;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和一般兼职教师的日常联系工作由二级学院(部)负责。

(二)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期为四年,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续聘与否由人事处会同聘用单位提出意见后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一般兼职教师聘期原则上为一年。

(三)聘用单位应加强与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联系,争取其能经常来学院进行指导、开展学术交流或进行科研合作,为学院的发展和建设出谋献策。原则上名誉教授每年应来校开展各项活动2次以上,客座教授3次以上、兼职教授4次以上。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须每年为学院联系1-2个以上的产学合作单位。聘用单位应及时将开展的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备案。

()聘用单位应切实安排一般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每学期至少安排各类课程一门以上。聘用单位要及时向兼职教师提供其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同时告知学院对教学环节的各项要求,对兼职教师进行高职教育理论、教育规律、现代教育技术等培训,选派在编教师作为兼职教师联系人。

()聘用部门要建立兼职教师业务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反映兼职教师基本情况和教学、业务活动的各种资料,保证资料完备可查。

第五条 待遇

()学院给予适当的活动经费,原则上标准为名誉教授2万元/年(税前,下同);客座教授1万元/年;兼职教授0.5/年,一般兼职教师0.2万元/年,考核合格后按年度发放。他们来院进行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授课等的费用,由管理部门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和一般兼职教师均不享受我院在编在岗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六条 考核

()兼职教师的考核每年年终进行,对兼职教师的师德素质、教学效果、实践能力、敬业精神、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和评议,由聘用单位组织填写《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考核表》(附件6)。考核结果作为兑现待遇、奖励、续聘、解聘的依据。

()由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分管人事院领导审核。考核小组由人事处、科技设备处、教务处负责人组成,人事处负责人任组长。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推荐表

附件1-1.doc  附件1-2.doc  附件1-3.doc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审批表

附件2-1.doc  附件2-2.doc  附件2-3.doc

 

附件3.doc: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4.doc: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5.doc: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书

 

附件6.doc: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考核表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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