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伟其在2012年广东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罗伟其
(2012年2月28日)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2012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部署2012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刚才,赵康同志代表厅党组所作的工作报告,经过了厅党组研究,我完全赞同。省委常委、省纪委黄先耀书记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亲自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黄先耀书记的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增强忧患意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全面落实打基础的一年。一年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要求,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以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为目标,坚持一手抓教育改革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扎实推进教育发展五大工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制订了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表,大力推动各地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实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毛入学率达到90.34%;职业教育规模和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中高职衔接的人才培养教学体系逐步形成;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8%,接近大众化中期发展阶段目标;高等教育的结构进一步优化,科研创新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成绩显著;顺利解决全省“代课教师”问题,全省90%的地区基本实现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义务教育学校已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农村合格教师补充和素质提升工作效果明显,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惠及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人民群众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得到保障、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全省教育强市、强县(市、区)、强镇的覆盖率达到38%;教育综合改革工作逐步推进,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初见成效;教育督政督学和教育评估工作成效明显,教育对外合作迈出新步伐;党的建设和学校德育工作、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事业发展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有所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解放思想、共同努力、勤奋工作的结果,也是教育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开拓进取、求真务实、保驾护航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向全省教育系统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同时,我们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2011年我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狠抓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区分对象、分类分层次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结合建党九十周年成功举办高校反腐倡廉文艺汇演,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廉政意识进一步提高;制定并印发了《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校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积极组织开展全省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加强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维护了教育的公平、公正;扎实推进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初步建立了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惩治了违纪违法分子,净化了教育环境,为我省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教育系统反腐败斗争呈现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总体态势,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个别单位和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力度仍不够大,个别领导“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重视不够;二是个别单位惩防体系建设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不够强,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三是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的案件易发多发,特别是在基建工程、物资图书采购、财务管理等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仍比较突出;四是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甚至以权谋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五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乱收费问题仍比较突出,群众反映还比较强烈;六是高校有的教师,甚至个别校领导学风不正,弄虚作假,诚信缺失,学术不端行为还时有发生。这些情况表明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繁重。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抓好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抓紧抓好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扎实工作,积极探索,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二、开拓创新,不断深化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将在今年召开,抓好今年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意义特别重大。刚才,赵康同志对今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了全面的部署。这里,我再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一)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纪律,是党的一切纪律的基础,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教育系统作为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加强政治纪律监督的任务很重。我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意识,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切实加强对学校课堂、论坛、讲座和校刊、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的管理,认真做好应对、处理、控制突发事件和复杂局面工作。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党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围绕落实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广东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等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制度落到实处;三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职业教育发展壮大工程、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和师资队伍建设工程等 “五大工程” 的顺利开展,积极推动南方教育高地建设;四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突破。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要注重把加强监督检查与推进工作落实结合起来,特别是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要强化监督检查责任,也要强化带头落实意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要不断健全对中央和省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建立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改革创新,扎实推进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一要着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要在教育系统积极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按照分层分类分岗教育的要求,注重区分党员领导干部、一般干部、教师、学生等不同教育对象,注重区分重点岗位和一般岗位、关键环节和普通环节,有针对性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廉政教育,避免人员“一锅煮”、内容“一刀切”、要求“一般粗”,从而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着重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组织人事、招生考试、财务基建、物资设备和后勤产业等人财物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职工的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提高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规范岗位履职行为;加大对广大教师特别是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树立良好师德师风、崇尚科学精神、端正学术风气、恪守学术道德;加强对广大学生的廉洁修身教育,培养学生崇尚真知、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洁身自好的良好道德品质。
二要着力增强制度的配套性。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促进了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教育系统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违纪违法案件仍易发多发,特别是在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财务管理等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仍比较突出,究其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关制度不够配套完善,制度的操作性不够强,往往是原则性的制度制定了很多,但配套的实施办法、程序性规定和操作细则没有及时制定,甚至缺失,导致管理存在漏洞,监督难以到位,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一有机会,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就会发生,因此,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制度,增强制度的执行力。首先,要在初步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配套规章制度的建设,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明确工作程序,细化操作规则,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提高制度执行力;其次,要突出重点,着力在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建章立制,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内控机制,形成以健全制度为基础、积极防范为核心、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范机制;再次,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 按制度办事、 靠制度管人,建立起一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促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要着力增强监督的有效性。要进一步突出监督的重点,采取措施,多管齐下。第一,必须加强对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正确对待监督,相互监督,勇于监督,善于监督,才能不犯或少犯错误。同时,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敢于抓班子、带队伍,推动监督工作的开展。 第二,必须紧紧抓住权力运行这个重点。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特别要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等关键岗位的监督,找准权力滥用风险点,抓住权力监督着力点,提高监督的有效性。第三,必须狠抓监督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招生、采购等工作制度以及议事决策时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工作机制。
四要着力增强惩处的震慑性。严肃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只有通过强有力的惩治,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查办案件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办案、善于办案,要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依纪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教育系统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在基建工程、招生录取、后勤管理等领域发生的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净化教育环境。要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剖析典型案件,分析案发原因和规律,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同时,对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部位,加强廉政预警监控,有效预防腐败,为教育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纠建并举,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近年来,经过我省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要看到,目前,我省教育乱收费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群众信访投诉居高不下,社会反映比较强烈。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虽然发生在教育领域,但它不仅仅是教育问题,还涉及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税收体制、经济利益、社会观念等方面的问题,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要取得新突破,必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一方面要“纠”。要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另一方面要“建”。要针对我省群众投诉教育乱收费主要集中在补课收费、择校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等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剖析产生乱收费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把握规律性,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今年要着重研究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尽快出台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实施方案,确定治理择校乱收费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要研究制定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统一配备的管理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与国家现行教育收费政策保持一致;要进一步健全教育收费动态监测制度和信访投诉快速督办机制,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县复查工作,发现教育乱收费苗头,及时纠正和处理,同时把治理工作与加大政府财政对教育投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结合起来,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五)落实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制度,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抓手。我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行政班子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暂行办法》,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规划,与教育发展、教学科研等工作一起通盘考虑,全面部署,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做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廉政建设。要加强对分管部门牵头的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维护党的纯洁性提供组织保证
长期以来,我省教育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恪尽职守、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付出了艰苦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实践证明,我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在新的形势下,教育纪检监察工作面临更加繁重的任务,新形势新任务对教育纪检监察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保持党的纯洁性的要求,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监督,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贯彻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和感染力,为维护党的纯洁性作出表率、提供坚强的保障。同时,我们要按照省纪委黄先耀书记强调的“五讲五重”,全面提高我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秉公执纪,不断增强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防治腐败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一如既往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帮助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的工作和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同志们,2012年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让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抓住机遇、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推动广东教育科学发展、优先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