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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各级网站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试行)
编辑日期:2012/7/6  作者:SysAdmin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粤交职院〔2012〕87号

关于印发《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各级网站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各部门网站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各级网站的建设水平、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学院制定了《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各级网站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各级网站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试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网站 建设 管理  规范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各级网站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试行)

 

学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各部门网站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各级网站的建设水平、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凡学院各部门建立的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必须遵照本规范执行。

  一、网站建设规范

  1、校内各部门所属的各级网站是校园网主网站的二级子网,只能建于校园网。

2、各二级子网的域名由学院信息中心统一分配。

3、各二级子网站在技术上接受信息中心指导,纳入学院网站群建设内容,以保证与校园网主站点的正常链接。

  4、学院各部门必须建立独立的网站。院属工程(技术)中心也应建立独立的网站或网页。学院免费提供空间,鼓励学生社团依托校园网建立自己的网站,提倡教研室、院属系、教师个人、学生班级、学生协会、研究会、组织和社团依托所属部门网站建立非官方网站或网页。

  5、需要开办二级网站或建设与二级网站平行的站点,须经各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向信息中心申请域名。院属系(教研室)、教师、学生社团开办非官方网站或网页,必须向所属二级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办并链接在本部门的网站或网页上。

  二、网页设计规范           

  1、网页的版式设计原则上采用纵向延伸和单幅版式,不用横向延伸版式。视觉设计应力求简洁明快,功能设计应考虑用户习惯,方便使用。

  2、网页基本要素应包括:学院名称和部门名称、网站名、网站主办部门、网站建设时间、网站管理员信箱和电话、学院网站首页的链接。

  3、各级网站至少应在首页上呈现学院全称。校名原则上应在网站名左侧、上侧或左上侧。学院全称可使用校名题词手迹,也可使用标宋、黑体、楷体、仿宋体,但不应使用其他字体,以保证学院名称的庄严、规范。以部门、二级学院名称作为网站名的,原则上也应按照以上规范进行。

  4、各二级网站的首页必须提供学院网站首页的链接。进入首页后,也应通过设置链接让用户随时随地能方便地访问学院主网站首页。

  5、各二级网站凡需使用学院校名、校徽及其它标称、标志、图案、图片等作为版权信息或链接时必须规范。

  6、各网站的导航栏应清晰反映本网站的结构,应避免在同一个网站出现不同形式的导航栏。

  7、同一网站的网页风格要协调统一,主页同下层页面设计上要有所差异,但每层页面的色彩、版面风格要尽量保持和谐。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的规定,网页名称、标题、正文均必须使用简体中文。需要开办外文网页或繁体中文网页的,必须同时设简体中文网页,且外文、繁体中文、简体中文版本内容应一致。网页中的文章标题字体和大小应统一,可选用标宋、黑体、楷体、仿宋体,字号为14磅;正文字号一律用10磅宋体。数字和标点符号用法必须执行国家标准。

  9、各部门网页应端庄、严谨、规范,原则上不在首页使用弹出窗口、漫画,尽可能不用或少用动画。重要通知不能用弹出窗口发布,以免被具有过滤功能的Web浏览器或软件过滤。基于中国教育科研网的网页不能发布商业广告,但可为有合作关系的机构提供网站链接。

  三、网页内容规范

  1、网站内容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2、内容建设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

  3、上网信息,文字要简洁流畅,文字和图片内容要清晰、健康。

  4、上网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

  5、行政部门网站应包括部门职能介绍或工作职责、部门管理制度、办事指南、机构设置、部门负责人简介、部门工作动态和信息、公开信箱、办公联系方式等内容。

  6、二级学院网站应包括二级学院介绍、现任领导、内设机构、所设专业、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成果、党建团建、成人教育、招生就业、本二级学院动态和信息、办公联系方式等内容。二级学院网站可以开设论坛(BBS)栏目,但只能链接到学院的BBS网站,不能开设独立的BBS网站。二级学院的成人教育、班级主页、同学录、自设研究机构和其他实体,一律整合在二级学院网站上,校园网导航栏不单独提供链接。

  7、各部门网站在网页中引用学院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提法、表述风格和宣传口径,必须与学院官方网站保持一致。

 四、网站管理规范

  1、网站主办部门应对本部门所开办的网站进行管理,并对该网站的形式、内容、运行负全责。各部门网站实行管、监、制三结合的管理运行机制。

  2、网站管理实行领导分管负责。开办网站的部门必须指定1名部门负责人分管网站建设,负责规划、统筹、督导、检查等工作,并对网站规划、建设、管理、运行负总责。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要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办公会议程,专题工作研究每学期不少于1次。

  3、网站信息监控实行专人负责。各部门必须指定不少于1名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网络的教师或学生辅导员兼职本部门网站信息监管员。负责监控本部门网站的内容,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制作人员联系,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改进;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

  4、网站制作维护实行专人负责。开办部门要指定不少于1名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懂网络技术的教师或学生担任网络管理员,负责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和信息更新。

  5.各部门必须有一定的经费用于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和运行。对网站的信息监管人员和制作维护人员,可视具体情况计算工作量或发放补助。

  6、网络工作分管领导、网站信息监管人员、网络制作维护人员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行使职责的,部门要指派替代人员,并做好交接工作,办理交接手续。

  7、各部门网站的信息更新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未更新的,将在学院OA上通报;超过60天未更新的责令整改,并暂时关闭该部门的网站。

8、因疏于管理而导致网络安全事故和信息管理事故的,将追究该部门网络工作分管领导、信息监管人员、制作维护人员的责任,视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关责任人以行政处罚.

五、本规范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