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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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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方案(试行)

编辑日期:2012/3/13 作者:SysAdmin 阅读次数: [ 闭 ]

 

粤交职院[2012]26

关于印发《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高〔20121号)的精神,结合学院和对口中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方案(试行)》。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方案(试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保证学院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高〔20121号)的精神,特制定本转段选拔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考试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通过组织转段选拔考核,选拔具备较强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中职学生,到我院对口相应专业就读,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提供高端技能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紧密围绕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要求,深化考核内容和方式改革,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着重考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

三、组织实施

由学院会同对口中职学校自主制定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在中职学段第四学期报省教育厅审批,经批准后实施。转段选拔考核放在中职学段第四、五学期,具体时间由学院和对口中职学校协商确定。

四、考核对象

在相应年份对应试点中职学校试点专业就读,并且一直就读的广东户籍、正式学籍学生。

五、考核要求

(一)转段选拔考核以学院人才培养选拔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和职业核心能力考核为重点,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中职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中职学校与学院培养目标、人才定位和专业课程的有机衔接。

(二)学院和各对口中职学校将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选拔,择优录取。基本方案是:由中职学校采用课程综合成绩+操行成绩的方法进行推荐;学院采用课程综合成绩+技能测试的方法进行选拔。具体如下:

1、各中职学校在学生第四学期开学后,组织各专业学生自愿报名,填写相关资料,经中职学校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推荐、选拔。

2课程综合成绩由中职学校教学部门根据学生第一、二学年各课程的学习成绩综合评定(包括综合文化知识、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

3操行成绩由中职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评定,根据学生第一、二学年在校表现及在各类比赛中的获奖情况综合评定。

4课程综合成绩操行成绩的评定方法由各中职学校制定,由学院确认后向中职学校全体师生公示(建议课程综合成绩的权值为0.8操行成绩的权值为0.2),并以此作为中职学校推荐考生的依据。

5、中职学校将试点专业学生的课程综合成绩”+“操行成绩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高职院校招生计划的1.52倍的比例,择优推荐参加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推荐方案应面向中职学校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通过公示的推荐学生才能参加技能测试

6技能测试由学院于第五学期在对口中职学校中开展实施,学院成立各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小组,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场地内完成测试。技能测试工作小组专家根据学生的动手能力、熟练程度、完成情况给予综合评分。此项工作要求在每年的十一月一日前完成。

(三)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获得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艺术类等无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经学院申请、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可以免予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四)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六、招生录取

(一)学院依据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在中职学段第六学期,根据课程综合成绩(根据学生第一、二学年各课程的学习成绩综合评定,由中职学校提供,学院认定,权重为0.5+“技能测试成绩(权重为0.5)的总分排名,将考生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通知考生。各环节考核结果均在中职学校和学院公示。

(二)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按课程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试点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复核,可免试优先录取。

(四)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学习,第四学年进入对口学院试点专业学习。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参加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

七、工作要求

(一)学院负责制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转段选拔考核和招生录取方案,经省教育厅批准同意后会同对口中职学校组织实施。学院将根据对口中职学校试点专业的招生规模和学生素质情况,向教育厅申请增加或减少招生计划(对于中职学校招生人数不足学院计划数150%的专业,原则上将按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70%进行录取,剩余计划将调整给招生人数较多的中职学校)。

(二)试点中职学校要配合学院实施转段选拔考核和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发动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报考,依据分工,配合学院组织实施各项考核;统一组织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到属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信息采集、电子摄像等高考报名手续。

(三)学院在转段选拔考核和招生录取过程中,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招生章程、考核成绩、招生录取原则、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四)转段选拔考核是学院录取考生的重要依据,须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考核、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录取工作须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五)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价函〔20092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转段选拔考核费由中职学校按规定收取,中职学校负责学院考评员的劳务费。

八、说明

1、各中职学校会同学院各相关专业负责人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校选拔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报学院审核同意后实施。此项工作要求在每年的四月份前完成。

2、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方案未涉及的事项,由学院和对口中职学校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