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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权限管理办法
编辑日期:2011/3/31  作者:SysAdmin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粤交职院[2011]55

关于印发《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权限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权限管理办法》经学院领导批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权限管理办法

 

一、开放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权限的原则

由档案馆内工作人员以工作岗位为依据进行授予和更改,根据用户身份的不同从而对系统的使用权限有所不同,权限大小大致可以分为:系统管理员和一般用户。
1
、系统管理员。使用本系统的档案管理员,是权限最大的用户,拥有管理系统的所有权限。主要负责对档案信息的录入、查询、修改、删除、还原、打印和用户的管理。
2
、录入组。本系统的一般用户,能够对档案信息进行录入、修改、上传原文、查询、查看、打印和本身密码的修改,转贴

3、查询组。本系统的一般用户,能够对档案信息进行查询,查看和本身密码的修改, 但无录入和删除档案信息的权限。

二、开放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权限的范围

院领导、中层干部、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或资料录入员。

三、使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权限的工作要求

1、各部门及个人不得将系统帐号转让给其他部门或人员使用,同时要做好本部门或个人帐号、密码的保密工作。不得使用其他用户帐号登录档案管理系统。

2、用户通过帐号及密码登录档案管理系统,在其权限范围内进行档案查阅、录入、上传等操作。查阅档案时,应遵守《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档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不得对档案网络资源进行恶意下载、复制、传播等操作。应按照档案馆的要求进行录入及上传,确保所录入及上传的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3、有关部门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增加用户或使用权限,应通过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向档案馆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4、如部门的兼职档案人员发生变更,该部门行政负责人应及时安排人员交接,并将交接人员信息报送档案馆备案,同时领取系统新帐号及密码。

5、其他个人用户如因工作岗位变更,必须及时报档案馆,由档案馆根据实际更改或取消该用户帐号及其权限。

6、用户应遵守学院各项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得做任何有害网络安全的操作。

  如违反上述行为,档案馆有权对用户的权限进行更改或取消等,甚至取消其帐号。如涉及违法行为,用户将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