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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勤”扶贫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编辑日期:2010/6/1  作者:SysAdmin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粤交职院〔201086

关于印发《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春勤扶贫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依据学院《关于春勤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学院设立了扶贫专项基金。为切实加强对扶贫基金的管理,特制订《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春勤扶贫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春勤扶贫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扶贫开发 基金管理 通知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春勤扶贫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学院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关于春勤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学院特设立春勤扶贫专项基金,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扶贫基金,是指为帮助广东省兴宁市黄陂镇春勤村(下称春勤村)提高村集体经济效益,推动全村经济得以长期发展,对部分薄弱基础设施进行整改,通过三年的扶贫工作,使贫困户能够脱贫脱困而建立的专项基金。

第三条 扶贫基金来源包括:

1. 学院年度预算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

2. 教职员工、学生捐赠的指定专门用途的资金。

3、广东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第四条 学院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扶贫基金的使用管理,包括年度基金收支预算的编制;提出临时支出的意见;组织师生员工捐款,并对捐赠人和捐赠款项进行登记造册;对扶贫对象建档管理等。

第五条 学院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扶贫基金使用的审批工作。

第六条 扶贫基金由学院财务部门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第七条 扶贫基金的支出要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年度计划,年度内不得出现赤字。

第八条 扶贫基金的管理要坚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注重实效、渠道不乱、性质不变、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 扶贫基金的使用和审批

第九条 扶贫基金主要用于:

1.对春勤村贫困对象的临时性救济,即主要传统节日学院开展送温暖活动组织的定额定向救济;

2.对春勤村贫困村民的突发性救济,即给予因不可抗拒的意外原因造成突发事件致贫家庭的一次性救济;

3.组织春勤村青年进行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的费用;

4.组织教职员工赴春勤村宣传讲座、培训及走访慰问差旅费;

5.聘请专家进村进行农科技术指导的费用;

6.建设春勤村农民健康活动中心,修建农村机耕道等建设费用;

7.扶贫专项资金指定项目的其他支出。

第十条 临时性救济和突发性救济,由学院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补助意见,经监察审计处审核,报学院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拨付。

第十一条 对走访慰问、培训、宣传讲座、聘请专家、专项建设等,由学院各相关部门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支出方案,经监察审计处审核,报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支付。

第三章 扶贫基金的监督

第十二条 学院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强化扶贫基金的管理,合理安排基金计划,严把基金使用关,确保基金使用效果。

第十三条 本基金审批、收支使用情况接受学院监察审计处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基金收支情况。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扶贫基金使用规定的,财务部门应缓拨、停止支付扶贫款项;对于截留、挤占和挪用扶贫款项的任何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责任部门和人员予以处罚,并由学院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和纠正。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院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