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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育信息平台建设实施细则
编辑日期:2010/10/9  作者:SysAdmin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粤交职院〔2010154

关于印发《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信息平台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粤教规函〔2010113号文)的有关精神,更准确把握教育信息动态,根据学院实际制定《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信息平台建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予印发,同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教育信息平台的重要依托是教育基础数据库,今后省厅组织的各项评估、经费安排、教师定编、招生计划以及对社会公布教育发展状况等需要使用的数据,将一律以省教育信息平台的数据为准。鉴于此,要求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做好各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细则》要求开展工作,凡不按要求建库或建库后不按规定及时更新,造成数据空缺或信息过期而产生不良后果,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11月份底各数据库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完成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教职工基本信息数据库、校舍基本信息数据库的建库工作,2011年及以后,按省厅教育信息平台建设进度,不断完善信息平台内容和使用功能,并进行有关数据的更新工作。

三、由学院档案信息中心郭平副主任协调相关工作,各数据库建设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信息平台建设实施细则

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教育 信息平台 细则通知

抄送:广东省教育厅

 

 

附件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信息平台建设实施细则

为配合广东省教育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各类教育研究,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功能强大、便捷高效的教育信息平台,准确把握教育信息动态,为教育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开展优质教育信息服务,为教育科学管理提供可靠保障;构建教育信息共享机制,为教育科学研究提供可靠基础;建立健全教育信息系统,为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遵循从易到难,从简到繁,分布实施,逐步完善,避免重复,信息共享的原则建设教育信息平台。

教育基础数据库的建立必须满足省教育厅对学院各类信息采集的需要,同时逐步推进为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各类专业数据库的开发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根据省厅教育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做好学院各专业管理系统与教育基础数据库的融合对接。

(二)在教育信息平台上建立学院学生基本信息、教职工基本信息、教育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校舍基本信息、校产基本信息等数据库,并进行实时更新维护工作。

(三)在教育信息平台开通各类统计数据上报系统,以补充教育基础数据库的不足。

(四)根据需要,开发建立为学院教科研及管理服务的其它各类专业数据库。

四、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教育信息平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陈周钦院长担任,李加林副院长、洪志杰副院长、卢晓春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院办、档案信息中心以及数据库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五、工作分工

指定专人及有关辅助人员负责学生基本情况数据库、教职工基本情况数据库、校舍基本情况数据库、校产基本情况数据库的建库和更新工作。

教务处负责学生基本信息的建库及实时更新工作。

人事处负责教师基本信息的建库及实时更新工作。

基建财务处负责校舍基本信息的建库及实时更新工作。

后勤管理处负责校产基本信息的建库及实时更新工作。

实训中心负责仪器设备基本信息的建库及实时更新工作。

档案信息中心负责建库的技术工作、培训工作、指标口径统一的协调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按统一要求完成数据库的建设及更新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和约束机制,确保教育基础数据库建立与更新。制订数据库操作流程,建立数据库运行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各数据库建设及数据的更新情况。今后省教育厅组织的各项评估、经费安排、教师定编、招生计划以及对社会公布教育发展状况等需要使用的数据,将一律以教育基础数据库的数据为准。过期不建立教育基础数据库、不及时更新的,后果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确保足够的人力完善和维护系统的建设。学院档案信息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数据库技术、网络及数据安全以及协调工作,各数据库负责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数据库存的建设和基本信息的实时更新工作。

(三)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为保证教育信息平台建设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信息平台建设所需经费必须纳入学院年度预算,做到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