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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各部门经费管理工作的意见
编辑日期:2009/12/7  作者:SysAdmin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关于加强各部门经费管理工作的意见

粤交职院党〔20091

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

部门经费是指学院批准的预算额度内经费和其它所有收入,由学院财务部门统一列收列支。为了促进各部门民主、廉洁、规范地做好经费管理工作,维护学院整体利益、师生群众利益,确保绝大多数群众满意,保护好干部,学院党委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财务制度

基建财务处是学院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各部门不论以何种方式、途径获取的收入,都应按规定在学院财务部门入账,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统一列收列支。各部门不得利用采购活动收取商业回扣,或利用学院资源在校内外搞技术合作、培训截留学院收入,不得擅自开设银行账户、账外设账、私设小钱柜。如有违反,一经发现,要追究当事人与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二、实行集体管理

各部门应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管理好经费,不搞一言堂一支笔暗箱操作。学院批准的预算内经费的使用,要经部门内部集体研究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二级学院业务拓展费的使用,要由二级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监管。

三、规范管理程序

(一)各部门工作业务中涉及收费、收入的,应主动将有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的收费依据(如合同、协议、说明等)送交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根据书面的收费依据进行核收,不得瞒报相关收费、收入情况。

(二)根据学院《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粤交职院〔2005101号)的规定,二级学院的培训业务由继续教育学院或继续教育学院的主管领导签订合同。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把业务合同或业务说明送学院财务部门备案。

(三)各部门在经费使用中,对重大项目或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应持谨慎态度,采取调查研究、集体讨论、公示、公开等民主形式制订方案或作出决定。

(四)二级学院制定的分配办法,须经本学院全体教职工集体讨论通过,报人事处备案后,才能实施。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修改、调整的,必须提交本学院全体教职工集体讨论通过,并重新报人事处备案。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分配方案、分配结果,应以群众认可的方式在本学院内公开。

(五)二级学院通过合法手续取得的业务拓展费,应有三人以上集体管理。其收支情况应定期在本学院内以群众认可的方式公布,每学期至少一次。

(六)各部门在经费管理中形成的文件,要做到数量齐全、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保存妥当。文件流转过程中的各环节要有经办人的签名和经办日期记录,以示负责。文件一般保存三年以上,重要文件要转交学院档案室长期保存,以备核查。

(七)科研经费、专项经费有专门财务管理规定的,由项目负责人严格按规定管理;没有专门财务管理规定的,参照学院现行的财务制度管理,或由相关部门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四、开展有效监督

(一)加强群众监督

各部门应切实增加经费管理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教职工发现在经费管理中存在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应积极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二)加强党内监督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在对待部门经费管理问题上,要加强监督,把好政治方向,做好思想工作,教育党员干部树立讲大局、讲廉洁、守法纪的观念,坚决反对任何有损群众利益、学院利益的行为。

(三)加强业务监督

人事处、基建财务处、监察审计处等职能部门,要做到经常与其它部门沟通情况,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使各部门的经费管理保持规范、健康的状态;对各部门递交的相关文件,要认真、有效地核实其内容真实性和程序的合法性、完整性。

监察审计处要逐步完善内审制度,对各部门的经费管理情况适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院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务必认真领会上述意见精神,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财政 经费 监察 廉政建设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