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职院党〔2007〕9号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扩大学院纪检监察队伍,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学院党委在《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细则》(粤交职院党〔2007〕6号)中提出:要“建立有效发挥各党总支纪检委员作用的机制”。为此,现决定在各党总支、党支部增设1名纪检委员。纪检委员的岗位职责见附件。
请各支部在7月5日召开支部大会选举本支部纪检委员人选。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汇总选举结果送院党办,报学院党委审批。各党总支纪检委员人选由学院党委任命。
附件: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岗位职责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组织建设 纪检 通知 |